21地级市12个减排不达标
其中包括广州 省长黄华华要求严格执行污染减排问责制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黄慧诚)昨日,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在会上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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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透露,2007年广东污染减排工作不容乐观,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仅有9个市完成减排任务。
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前日,省环保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和监察厅,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公布。
考核结果显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仅有9个市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都完成)。而未完成二氧化硫年度减排目标的有河源、梅州、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目标的有广州、汕头、韶关、汕尾、东莞、湛江、茂名、清远、揭阳。
黄华华在会上要求,严格执行污染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行污染减排工作排名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并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94座污水厂年底前动工
黄华华指出,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减排分别达11.8万吨和5.7万吨,比2005年下降9.1%和5.4%。但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离国家提出来的减排15%的约束性指标尚有距离。
他要求,要确保2009年底前珠三角地区的所有中心镇、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的县级市(县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前要动工建设欠发达地区日处理能力317.5万吨的94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2009年底前要建成并进水调试,2010年3月要通过环保验收。今年年底前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要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新改扩建电厂也必须同时运行高效烟气脱硫装置。“十一五”时期,要坚决完成淘汰小钢铁1000万吨、小水泥3804万吨、小火电966万千瓦的任务,大幅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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