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企业年金制 职工养老钱将更加丰厚
大河网讯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来消息: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河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可能会有更多的职工,退休后除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能再增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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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我省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且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可以为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试用期已满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
贡献大可以多得
根据《意见》,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年金分配不搞平均主义,贡献大的职工可以多得。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采用个人账户形式进行管理。
年金可随职工“跳槽”
职工正常变换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年金制度应与劳动合同制度相结合。因升学、参军、失业或重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职工,其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待加入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后再转移。出境定居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或定期领取年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提前提取资金。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此外,《意见》还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可实行市场化运营,但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必须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
哪些企业能建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具备3个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必须是效益较好的企业。据调查数据显示,我省约有20%的企业有条件并有意愿建立企业年金,其中大型企业居多,少数是民营企业和成长性企业。
3.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必须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年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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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的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能给职工带来多少好处?
广州某国有企业员工张先生,25岁,目前税前月工资4000元。假设其工资按照每年3%的速度增长,退休年龄为60岁,则退休前张先生的月工资为11255元。再假设个人所得税法不变,则退休前张先生扣完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养老保险(8%)、住房公积金(8%)和个人所得税(1128元)后的收入为7988元。
2005年广州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适用的社会平均工资为2585元/月。同样按照每年3%的增长速度,当张先生退休时,广州市社保适用的社会平均工资为7274元/月。
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将替代率下降到58.5%。比方说,在职时每月领工资1000元,退休后的每月退休金为585元。以此标准计算,张先生可以从社保领取的养老金为4255元(7274×0.585)。
若上述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假设企业每个月为张先生缴纳其工资的4%、个人缴纳的比例为2%,再假设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为5%,企业年金收费水平为2%,工资每年增长率为3%,那么当张先生退休时,他每月可以从企业年金领取的养老金为2174元。
对于张先生而言,他每月可以从社保和企业年金领取的养老金总共为6429元(4255元+2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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