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8月30日电(记者曹国厂)记者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了解到,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批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5年期10亿元债券日前由国泰君安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近年来,作为全国主要焦煤生产基地,峰峰集团发展迅速,产能不断提高,计划从目前的年产1300万吨提升到2010年的1600万吨。
据了解,为保证矿井的产能提升和安全生产,以及煤焦化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峰峰集团选择了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融资取得了突破。此次峰峰集团发行5年期债券,与银行贷款相比,可减少财务费用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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