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30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民王世萍在建材公司打工后,患上了白血病,虽经劳动部门复议、法院审判均未得到解决,通过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建材公司民事侵权,最终使其获得了22万元的赔偿款。
1994年3月,王世萍受聘到重庆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工作,整天与装饰板材及辅助材料油漆等建筑材料打交道。
1996年开始,王世萍逐渐感到身体不适,1997年在医院检查有血小板、白细胞减少的现象,但并未引起她重视。2003年9月,王世萍感到身体不适入院治疗,此后被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渝北区劳保局于2005年2月以王世萍所患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不能确定在某建材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所致为由,作出“王世萍患病的情形不属于因工受伤”的决定。王世萍对该决定不服,向重庆市劳保局申请复议,该局维持了渝北区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王世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提审,都维持了渝北区劳保局的认定。
王世萍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到处申诉。今年初,王世萍向重庆市检察院申诉,重庆市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此案的现有证据表明,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王世萍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在某建材有限公司工作时的工伤(王世萍离开该单位后自己又继续经营建材),但王世萍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的情形客观存在,其患病与在某建材有限公司工作不无关系,王世萍可以某建材有限公司为被告起诉民事侵权,但王世萍表示治病已用去十几万元钱,其生命靠输血来维持,无钱再打官司。为此,重庆市检察院将王世萍的情况与重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同意为王世萍起草民事诉状并免费为其代理民事案件。
2008年8月13日,双方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达成了由某建材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王世萍医药、误工、后续治疗等费用22万元的协议。日前,王世萍收到了22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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