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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申诉 检察院开听证先河
及时公正办案,解决信访难题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陈云飞 林俊杰 摄影 陈云飞
价格听证、立法听证广州市民都习以为常,但是利用听证会的方式处理上访群众的申诉案件,却是开先河之举。
8月29日下午,增城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申诉听证会”(见右图),聘请了多位法学专家、人大法工委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讨论一件打了4年的劳动官司。
工作15年却被“抛弃”
下午3时,在增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世彪的主持下,申诉听证会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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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汤灿平称,他于1991年5月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一直担任维修技术人员。双方续签过几次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他的合同到期,单位不愿再续签合同。“我为公司劳心劳力付出了15年的黄金年龄段,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遭到公司无理恶意解雇。卖命15年,竟落得这么个下场,公平吗?”汤灿平表示,公司应当与他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年度奖金、经济损失等共计131240元。而原单位称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合同到期了不续约是单位的权力。
听证举措有利办案
听证会结束后,韩世彪检察长表示,利用听证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是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有益尝试。有利于规范办案程序,让检察院多听取一些专业意见,同时做好信访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公正地办结信访案件。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表示,目前政法机关信访答复机制相对单一。检察院单凭书面答复或当面解释不抗诉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说理性和说服力,信访人在答复之后往往容易继续上访甚至是缠访。
而听证会通过对信访人信访事项处理的公开,让信访人亲历听证会过程,通过有关办案单位和部门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其信访事项进行分析,使信访人感觉到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充分尊重了他们的知情权、申诉权等权利,增强了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对信访答复意见的认同感,为政法机关创新信访答复机制做了一次有益的探索。
专家提醒
利用“新法”维护权利
除了申诉人和被申诉的单位之外,听证会还邀来了17位听证员,他们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市劳动局等相关部门。3位法学专家——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新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贤日也应邀成为听证员。
听完双方的说法,听证员们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贤日指出,实践中,单位“抛弃”老员工的情况屡见不鲜。今年刚刚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就是专门针对这一现象提出的。但在实践中,单位往往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劳动者承诺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提醒劳动者,不要轻易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旦遇到困难,要向劳动部门投诉。
在公开发表了意见之后,听证会进入了闭门评议阶段。专家学者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由于对本案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引用法律存在争议,决定择日将处理意见书面答复当事人。整个听证会从下午3时一直持续到晚上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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