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伤人,理应把伤者送去医院检查,可昨天发生在昆明市西坝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却颇让人遗憾:一对男女骑电动车撞伤人后,居然在现场磨了近3个小时,坚称“我们是打工的,没有钱”,拒绝送伤者上医院。
伤者是在昆明打工的刘女士。8时17分,她骑单车行至西坝路62号门前路段时,迎面冲来一辆逆行的电单车,刘女士当即摔了个人仰车翻,头被电动车撞到后,又重重摔在地面。骑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后座带了个姑娘,男子发现情况后刹不住车,一头撞了上来,引发事故。
接到报警后,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询问,民警认定骑车男子负全部责任,当场扣留电动车,并吩咐男子送伤者到医院检查。
令刘女士感到寒心的是,交警走后,这对男女就坚持说没钱,拒送自己去医院检查。听到消息后,刘女士的亲戚朋友10多人先后赶到现场,劝说这对男女送刘女士去医院,未能如愿。双方就此僵持到上午11时左右,大观派出所治安民警赶到后把双方带到交警二大队,打破僵局。记者问这对男女为啥不陪刘女士到医院,回答是:“我们是打工的,没有钱。”
双方僵持期间,不少路过市民纷纷谴责该男女的行为,认为就算是身上没钱,也该请受害方先行垫付医疗费,陪伤者到医院去检查。(春城晚报记者周平洋)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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