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信息显示,2008年1至6月,中国地质灾害造成390人死亡、16人失踪、6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1.3亿元。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有较大程度增加。
今年上半年,除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海南和宁夏外,中国其余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19201起,其中滑坡9763起、崩塌6374起、泥石流484起、地面塌陷466起、地裂缝2061起、地面沉降53起。
今年上半年地质灾害共造成390人死亡、16人失踪、6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1.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及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程度增加,分别增加了5.08倍、0.99倍和21.10倍。
据统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较严重的省份为四川、甘肃和广西。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省份为四川、甘肃、湖南和陕西。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地质灾害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5·12”汶川大地震,引发了大量滑坡、崩塌、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二是极端气候事件。今年2月份南方大部分地区冰雪冻融等自然因素诱发大量地质灾害,湖南、安徽和广西三省区就发生地质灾害2793起,占2月份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4%。三是局地暴雨和持续强降雨。四是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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