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8月30日,沪市863家上市公司如期披露了2008年半年报(目前沪市共864家上市公司,中国南车于2008年8月18日上市,未披露半年报)。半年报显示,2008年沪市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延续去年以来的增长态势,金融保险业、机械设备等景气行业表现依然强劲,沪市上市公司总体盈利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一、沪市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报业绩的总体情况 根据统计,沪市已公布半年报的863家上市公司2008年上半年加权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0.2358元和8.41%,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5.59%和11.54%;2008年上半年沪市全部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5354亿元,同比增长24.98%;全部营业总成本为39829亿元,同比增长35.65%。2008年上半年营业利润总额为5999亿元,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200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总计6408亿元,同比增长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计4808亿元,同比增长15.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72亿元,同比增长11.46%。尽管2008年上半年各种原材料和基础产品价格飙升,通货膨胀仍处于相对高位,大多数上市公司通过采取主业增长、费用控制等措施,经营业绩继续向好,2008年上半年沪市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再次创出历史最佳水平。
二、上市公司2008年上半年报业绩总体情况分析
(一)上市公司利润构成分析表明,盈利增长速度趋缓 2008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销售毛利率略有下降。营业利润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上市公司盈利增长速度趋缓。三项费用的控制较好但同比增长速度较快,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09%、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6.32%、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7.74%。
(二)蓝筹指标股对市场整体业绩的影响举足轻重 沪市蓝筹股的代表群体上证50指数成份股加权每股收益0.2544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9.42%,均高于沪市平均水平。
统计分析发现,上证50指数样本股2008年上半年的总资产、股东权益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总和的89.12%和72.06%,而营业总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占所有上市公司总和的64.31%和80.40%。样本股2008年上半年全部盈利,营业总收入增长和净利润增速略低于市场水平,主要是由于该类公司上年同期数基数较大所致。
(三)上市公司行业业绩分析表明,不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分化迹象明显
1.业绩变动情况透视行业冷暖,上游产业上市公司业绩继续提升。 从业绩变动情况看,一共445家上市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有205家(将近全部公司的23.7%)净利润同比增加50%以上,42家公司(近4.9%)扭亏为盈,88家公司(10.2%)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亏损的公司有110家(12.7%)。
从主要行业业绩变动情况看,金融保险业中银行股一枝独秀,业绩大幅走高,保险类上市公司基本持平,而证券类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明显。采掘业中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业绩的大幅下滑,煤炭类上市公司业绩继续向好。房地产业由于其收入确认的滞后性,本期业绩仍保持增长,但当下宏观环境的变化将持续影响这个行业的未来业绩。由于电煤价格的持续上涨,尽管国家数次上调了火电的上网价格,但是由此增加的收入远远不能弥补发电成本上升的缺口,火电类上市公司业绩一落千丈,一些老牌绩优股也发生了亏损,成为整个证券市场业绩增长的最大负面因素。金属非金属类中钢铁类上市公司业绩仍然保持着较高水准,但其上游的铁矿石、焦炭等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而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不能同步上扬,这些因素将在下半年对钢铁类上市公司业绩形成严峻考验。由于上半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水泥类上市公司受惠于灾后重建,业绩同比大幅上升,而有色金属类上市公司则由于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业绩同比有所下降。
2.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依然是A股市场的中流砥柱 上表的行业统计分析表明,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占沪市整体业绩的比重不断提高,本所的上市公司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净利润比重占前3名的一级行业合计占全部净利润的86.94%,其中金融保险业一个行业的净利润就超过了全体上市公司的一半。
在金融类21家上市公司中有12家银行、3家保险公司、4家证券公司。虽然受美国次贷危机加剧、国内货币政策从紧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各家银行还是取得了不错的业绩。12家上市商业银行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利润增幅均在50%以上。工商银行上半年实现税后利润648.79亿元,盈利居全球银行业之首,同比增幅为57.99%。上半年银行业绩继续大增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2007年央行6次加息,使得存贷款利差继续扩大。如浦发银行上半年净利息收入同比增长38.85%,约占总收入的近九成。二是银行中间业务增长较快。如兴业银行上半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9.93亿元,同比大增204.10%。三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银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至25%,为整个银行业贡献了约15%的业绩。
保险业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38亿元,同比减少18.55%。其主要原因是由于2008年上半年证券市场低迷,保险类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数额巨大,由此导致利润总额大幅减少,三大保险公司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亏损达到271亿元。尽管上半年保险行业净利润和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受益于代理人、新业务价值等方面的增长,其寿险业务增长迅速。如中国太保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46.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1%,其中寿险实现58%的增长。
沪市证券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1%,由于证券市场的低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成为拖累券商业绩的主要症结,如太平洋证券,上半年自营业务损失5.51亿元,导致上半年亏损4.47亿元。
3.央企已经成为撑起整个市场的脊梁 上市公司中央企主要包括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委所属的公司。从下表可以看出,2008年上半年央企的净利润占全部上市公司的83%,对业绩增长的贡献率为67.49%。
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中在采掘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电力业(五大发电集团所属企业、长江电力)、交通运输(中国国航、中国远洋)、金属业(宝钢、武钢、中国铝业)和建筑业(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传统行业中占优势地位,从上表可以看出,2008年上半年,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特别是电力企业因面临来自原材料上涨和电价难涨两头的压力,利润空间极度萎缩,电力行业上半年毛利率急剧下降。一些原本绩优的电力企业如上海电力、华电国际、华能国际等均出现较大额度亏损。财政部及其他部委所属公司主要是以金融业(工行、中行、建行、交行、中国人寿、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和铁道部下属的铁路运输企业为主体,增长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四)上市公司亏损面小幅增加,巨亏公司数量有所增加 上半年,共有110家公司出现亏损,亏损比例为12.75%,与上年同期105家公司出现亏损(比例为12.32%)相比,亏损面小幅增加。
上半年亏损额超过1亿元的公司达19家,亏损额5亿元以上的公司2家,亏损额在4-5亿元之间的公司3家,3-4亿元之间的公司4家,2-3亿元的公司5家,1-2亿元的公司4家。电力企业亏损是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亏损呈现出的新特点。
(五)非经常性损益的数额同比大幅上升,占净利润的比例仍比较低 2008年上半年,沪市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共计530.36亿元,同比增长132.46%。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由2007年上半年的5.49%上升到11.03%,增长幅度较大。但我们从下表中可以看出,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主要由于政府补贴的增加,如中石化上半年获得334亿元政府补贴,中国石油获得46.51亿元政府补贴,扣除该因素的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其他项目并没有大幅增加,非经常性项目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仍然比较小。上半年有121家上市公司依靠非经常性损益避免亏损,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14.02%,上年同期有53家上市公司依靠非经常性损益避免亏损,同比增加128.30%。
(六)投资收益同步增长,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拖累上半年业绩 沪市上市公司上半年投资收益达到1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2%,占净利润的28.96%。可以看出,投资收益仍然是上市公司净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上半年上市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各种因素中,公允价值变动的拖累较大。根据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可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而不管是否已经变现。上半年沪市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共减少211亿元,而上年同期为增加148亿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七)“两税”合并增厚半年度业绩 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执行25%的统一所得税率。上半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1.02%,比上年同期的27.45%下降了23.43%,特别强调的是上半年在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31亿元。其中比重较大的金融、石化、建筑建材等行业,原先大都实行33%的所得税,因此执行25%的所得税后受益较为明显,是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他值得关注的事项
(一)业绩增长伴随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下降 数据显示,沪市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6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高达45.33%。
(二)上半年派现总额大幅增加
2008年上半年度沪市共有22家上市公司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占沪市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2.55%,比上年同期的29家有所下降。上半年总派现金额达到了345亿元,占2008年上半年净利润的7.317%,比上年增加475%。上半年派现金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1家,派现金额在10亿元到50亿元之间的公司有1家。派现金额最高的公司是中国石油,金额为241亿元,占其净利润的50%。
现金分红派发比例在每10股派1元以上的有10家,每10股派5元以上的高派现公司的有1家。同时有11家公司拟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家公司达到每10股送转10股的上限。
中国证监会2008年8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分红的比例、审计条件等,特别是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标准,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该规定的修改,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今后的现金分红力度。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