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利通讯员增法宣)广州增城市某经济合作社出纳员陆某,接社长指示去银行取出近5万元公款后,竟关闭手机跑到他海南的姐姐家去了。这一过程中,陆某向妻子“通报”,他被绑匪绑架并被推下山崖,公款被抢劫一空。
事实上,陆某将公款藏在姐姐家的空心水泥砖里,想据为己有。近日,增城市法院以陆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公款49990元,依法退还给了合作社。
陆某于1970年6月出生,文化程度初中。公诉机关指控称,陆某在担任经济合作社出纳员期间,在接到社长叫他提款出来给村民分红的电话后,于今年3月17日15时许,去银行提取公款49990元。然后,陆某假称自己被绑架,逃跑至海南国营红田农场,从而侵占了合作社公款。
法院审理认为,陆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
告诉老婆被推下山崖 陆某的老婆说,陆某在3月17日下午失踪后,她一直联系不上。18日凌晨4时许,陆某打电话给她说:“我被推下山崖”。她正想问陆某在什么地方,电话却挂断了。晚上10时许,她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该男子用普通话说:“你20日下午2时,带20万元到西角码头接人,不要报警”。19日,她和陆某通上了电话,她告诉陆某“已报警”,陆某说不要给警察讲,不用搞那么多事情。陆某还说,过几天自己会回来。
姐姐陆敏(化名)在19日早上7时许,看见陆某突然来她的住处。陆某说自己被人绑架到了海南,身上的5万元被人抢走。20日,民警将陆某带走。21日,陆某打电话给姐夫说,5万元没有被抢走,他也没有被人绑架,而是将钱藏在姐夫家墙边的空心水泥砖里。姐夫找到了5万元后,交给了公安机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