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9月1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南省文昌市锦山派出所原所长黄萌以拉赞助费的名义,先后收取11家地下违法赌场的贿赂,并将其中21万余元据为己有,近日被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萌现年51岁,从警多年,2005年始任文昌市锦山派出所所长。
检察机关认定,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时任锦山派出所所长的黄萌指派该所保安员叶某以派出所拉赞助之名,按每日300元至570元不等的标准,对锦山地区11家违法开设的赌场进行收费,33笔共计40余万元。其中,19万余元交给派出所,以赞助费作为所里收入,剩下的21万余元由叶某经手,存入以黄萌的儿子黄某名字开设的农行账户,由黄萌本人保管和消费。
检察机关认为,黄萌身为民警,应依法对赌博等犯罪活动进行查禁和打击,但他为了私情、私利,对各种赌场进行收费,放纵包庇赌博犯罪,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黄萌以为锦山派出所拉赞助之名,共索取各种赌场费40余万元,从中截留21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保管和消费,其行为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