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日电(记者徐清扬)广东省政府2日召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提出全省1300多座大、中、小型水库必须在2010年摘除病险“帽子”,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将问责地方行政首长。
据了解,广东省共有水库6739座,总库容408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3座,中型水库299座。
经过多年治理,广东目前仍有13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120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亟待治理。
此前广东省政府与水利部签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责任状,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必须在2010年前全部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广东省政府日前也分别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各地建立除险加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尤其要逐库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项目法人。
为确保广东2010年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所有水库摘掉病险帽子的任务,广东省水利厅正在酝酿出台一项水库除险加固责任追究的相关条文,并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对水库除险加固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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