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今后,各单位在用电、用水等方面,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大手大脚了。昨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局获悉,我省开始对全省各省直机关能耗情况进行统计,将公务车用能也纳入了统计范围。从今年开始,省直机关的能耗统计每到半年和一年都要统计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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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用能纳入统计范围
此次能耗统计的是2005至2007年度省直机关能耗情况,统计的部门包括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以及省直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统计内容包括省直各部门、单位办公建筑的基本信息,建筑用能(水、电、气、油、供暖等)能耗数据,公务车用能数据,办公用品消耗数据等。
此前,我省制定的《省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机关建筑节能为节能工作重点;要定期公示各单位耗能情况,督促能耗超标单位进行整改;争取到2010年,湖北省直机关水电等能耗比5年前减少20%,基本建成节约型机关。
我省将严格禁止超标超编配备车辆,推广使用国产、小排量、经济型轿车,除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再配备越野车。公务用车要推行单车核算制度,实行加油定点、一车一卡,提倡集中乘车。省直机关还将选择部分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试点。
各单位能耗统计将定期通报
据统计,建筑运行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5%,其中公共建筑能耗大大高于普通居民住宅能耗。省机关事务局有关人员介绍,开展能耗统计主要是为了反映省直各单位节能降耗成效。开展能耗统计,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能源的消费与使用状况,能够准确地反映省直各部门节能降耗工作的进展情况。
省机关事务局要求,省直机关要明确专职人员进行能耗统计,要建立起严格的能耗统计报告制度,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逐步建立完善能耗统计报告制度。
从今年开始,10月底前省直各单位的能耗统计将完成。省直机关的能耗统计每到半年和一年都要上报一次,省直机关节能办将定期通报各单位能耗统计报告的情况。
名词解释
台账:原是指摆放在台上供人翻阅的账簿,故名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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