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亮点
本报讯记者蒋德“奋斗3年,司法行政工作的5类、26项指标居全国前列”。在9月2日的动员会上,江苏省司法厅长缪蒂生宣布了“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要成为全国排头兵”的奋斗目标。
江苏省司法厅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评价。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在一个批示中指出,“江苏省司法厅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体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这个做法好。”她要求江苏司法行政机关“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探索新的经验,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省司法厅党委认为,这是部领导对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经过广泛深入地讨论,他们决定把“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作为江苏司法行政工作新的目标定位,并制定了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目标体系。
他们提出,“不但要使江苏司法行政不仅某些方面成为全行业的品牌,而且整体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发展理念、工作机制、工作绩效、自身建设等方面都排在全国前列,最终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这个目标体系用量化的方法,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治、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几个方面,制定了业务发展和基础保障的核心指标共5类、26项。其中主要包括: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指标8项,包括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等。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指标6项,包括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学研究等工作。
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面指标2项,主要涉及律师、公证等工作,其中首次提出了法律服务业占服务业GDP的比重的具体指标。
服务保障民生方面指标4项,其中包括加强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司法鉴定等工作具体考核目标。
而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方面,包括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扩大信息网络覆盖率,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满意率等6项指标。
对于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争当全国排头兵的活动,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高度评价。省长罗志军希望他们能“不断改革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则在高度赞扬司法行政机关敢于“立足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争当标兵”的同时,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落实到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中;落实到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落实到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要求上;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