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反洗钱现场检查处罚350家违规金融机构
去年央行报涉嫌洗钱案件554起,涉及金额约2295亿元
周静雅 张喆
央行昨日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下称《报告》)显示,去年央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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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共有715家央行分支机构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
《报告》显示,现场检查中被处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则分别有4家和5家被处罚。在被处罚的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报告》显示,去年央行共向侦查机关报案554起,占全部调查线索数量的36.11%,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95亿元。据央行统计,去年央行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328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37亿元;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去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开始生效,配套的反洗钱规章相继颁布实施。自去年10月1日起,证券业和保险业开始正式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我国于去年6月28日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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