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撤处设局 严查狱警职务犯罪
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改革监所检察机构设置,正式成立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全面对全市监所检察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今后一段时间,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将把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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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系统内部,监所检察部门有‘小检察机关’之称。当监狱、看守所的监管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时,由监所检察官来侦查;当监狱服刑犯人再犯罪时,也要由监所检察官来批捕、起诉;违法关押、刑期计算错误等,都要由监所检察官来监督……”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晓志称,为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撤销了以往的监所检察处,成立了监所检察局,负有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9大职责。同时,还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副局长车辙称,监所检察部门将突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检察重点,同时,还将加大对地震重灾区监所检察工作的检查指导,依法处理抗震救灾期间罪犯调动过程中涉及的刑罚变更执行问题。
本报记者 杜雯
典型案件
服刑者持枪贩毒 5狱警被查
2005年9月,市检察院收到关于刘某在服刑期间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贩卖毒品的举报信后,组成专案组进行查处。2006年8月,刘某被判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3000元。对5名严重违反监狱会见制度等的狱警,分别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名做出有罪判决。
正副监区长虐待被监管人
2006年2月12日(元宵节)18时许,成都辖区内某监狱5监区集合261名罪犯就餐时,发生罪犯集体拒绝打饭并哄闹事件。次日,该监区干警组织罪犯排队打饭时,又发生罪犯王某持剪刀袭警,造成副监区长陈某三处刺伤事件。检察官调查得知罪犯王某是为实施报复,进而发现该监狱五监区监区长李某、副监区长陈某涉嫌虐待被监管人。此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做出有罪判处。
收受“关照费”以受贿论处
某看守所民警薛某在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利用担任管教民警职务之便,分别收受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亲属的“关照费”现金10000元,及名烟、名酒等。后经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对薛某作出有罪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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