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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主指示被砸的车窗本报记者 邓勃 实习生 吴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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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车窗玻璃撒落在驾驶室里 本报记者 邓勃 实习生 吴进 摄 |
超市车场顾客车窗被砸财物被盗,记者正当采访遭野蛮阻挠,昨日三元里易初莲花超市一幕
冲记者咆哮:信不信砸碎你相机!
广州市民胡先生纳闷:在超市内购物,车放超市停车场内,仅半个小时,车窗被砸碎,车内财物包括2000元现金、银行卡等不翼而飞。超市竟认为此事与自己没有任何瓜葛!
记者采访此盗窃案时,遭超市方面诸多阻挠,超市员工态度恶劣,甚至要砸烂记者摄影器材!
这一幕,昨日发生在位于广州市三元里大道的易初莲花超市地下停车场内。
停车半小时,被偷2000元
记者接报赶到现场是晚上9时许。在易初莲花超市地下停车场出口附近,距通往超市的出入口只有20来米的地方,光线也比较充足,一部小面包车车头的右窗已被砸破,玻璃洒落一地。车主一方正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
据车主胡先生介绍,他和北京来的朋友刘小姐下午5时25分把车停在停车场首层后进入超市购物,约半小时后购物回来发现汽车右车窗被砸,放在车内的一个携带包不翼而飞。“包里有2000元现金,银行卡以及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
胡先生把情况告知超市,超市这样答复他说:超市停车场仅仅起到临时停车的作用,停车场入口及停车场内已经有字样提醒车主保管好贵重物品,所以他们只能够协助顾客报警而不能再有其它承诺。超市报警后,胡先生也到派出所录了口供。
“不求赔偿,只讨一个说法”
胡先生要求见超市经理,得到的答复是“还在吃饭,请稍候”。“吃饭吃了4个小时?”胡先生对超市的态度十分不满。他表示,停车场有保安,但事发时他们又到哪里去了?停车场也装有监视摄像头,怎么不让查看?超市答称,既然已经报了警,一切等警方调查,超市不方便答复。
“我们并不要求超市赔偿,既然他们事先已经提醒过要保管贵重物品。我们只是讨一个说法。车明明就在超市的停车场内被砸,超市却认为此事与它没有任何瓜葛,这怎样保障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刘小姐说。
记者问超市工作人员对失窃事件的看法,回答是:这个问题可以咨询公司对外部门,不方便说。
记者采访成“严防对象”
令人费解的是,在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上,超市工作人员把工作重点摆在“防范”记者上。虽然超市的值班经理后来到了现场,并诚意向车主进行解释,但更多时间却用在打电话与公司的对外部门咨询如何对付记者上。
记者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立即有工作人员过来“关照”:“停车场内不准拍照,赶紧把相机照片给删了。”记者当场回复,我们是正当采访,有拍摄的权利。3分钟后当记者正在拍摄停车场内“请妥善保管好物品”的警察温馨提醒标语时,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立即跑过来,咆哮道:信不信砸碎你的相机!
这名曹姓人员还无理地要记者把超市停车场内拍到的几张照片展示给他看。被记者拒绝,但这名工作人员不肯罢休。记者破例向其展示了在停车场内拍摄的照片,随后往停车场出口走去,立即又有两名保安围了上来。一名路人见此情景便喝问保安:“你懂不懂法?!”其中一名保安竟如此回应:我就不知道什么叫法!老板叫我干什么我就做干什么!
停车场内,曹某通过通信器材大声喊道:“夺下他的相机,不要让他走……”一直平心静气跟超市值班经理交涉的记者面对如此藐视法律的言论,立即大声斥责:如果胆敢如此实施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羊城晚报社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在记者的严正声明下,超市工作人员终于收敛嚣张气焰。
超市高层电话向记者道歉
昨晚约10时25分,记者接到一位姓刘的女士打来的道歉电话。刘女士称是易初莲花超市所属公司华南区对外事务负责人,对于记者一行在超市停车场采访时受到超市职员阻挠和有职员在言语上的错误进行很有诚意的道歉。
刘女士表示,已将此事告知公司高层,她本人虽然在外出差,但今天将会第一时间赶回广州处理此事。同时,她承认公司在对第一线员工的培训上有不足,并承诺会对犯错误的员工进行处理,希望能跟记者继续保持沟通。
■记者手记
“关心”记者多过关心“上帝”
都说顾客是上帝,但易初莲花超市在此事件中是怎样对待它的“上帝”的,大家看得也明白。但这家超市甚至过多“关心”记者而忽视“上帝”,可谓奇哉怪也。
被盗事主胡先生的纳闷有道理,因为从超市“关心”记者的人数可以看出,超市配置的保安一类人员不少,可为什么平常就不多派一两名保安来停车场巡逻呢?如果加强巡逻了,“上帝”们肯定会很满意。毕竟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超市责无旁贷,不能因为有提示了,觉得自己免责了,就什么都不用管了。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规定员工不能随便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要采访“请联系公司对外部门”。这样的出发点可以避免员工“乱说话、说错话”,但是如果一遇到所谓不正面的事情,就对记者的正当合理采访“打太极拳”,甚至恶意阻挠,结果很可能是将事件扩大化、危机化。
此次事件中,记者只不过是想尽量接近事件的真相,了解双方的意见而已,怎么就变成了严防对象,需要多多“关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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