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于2008年9月9日下午2:00举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听证会,面向社会征集2位消费者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报名参加,提出宝贵意见。
为了有效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倡导合理消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务院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列入了2008年立法计划。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安排,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
消息称,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消费者,请于9月8日下午3点前将姓名、职业、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质检总局,以便及时确认并安排您参加听证会。联系人:庄磊,联系电话:010-82261671,传真:010-82260107,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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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