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霸王车”处分领导
越秀新规严惩公务用车违法行为
新快报讯(记者 徐静 通讯员 越宣)“有的公务车司机快成‘地头蛇’了,冲红灯、违规停车的事情屡见不鲜。今后开‘霸王车’要坚决杜绝!”昨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召开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会议,区长武延军表示,司机三次违法将开除,其领导将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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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局开车最“牛”
“有些驾驶人员认为公务用车违法无所谓,车坏有保险公司赔,被罚款有公家报,甚至有人开‘霸王车’!”武延军通报了7月至8月15日越秀区公务用车违法情况。按照交警部门的抄告,7月份79宗,8月上半月51宗,其中区市容环卫局及车队列首位,总计达30宗。
目前该区定编公务车有870辆,加上企事业单位、作业车等,全区公务用车超过1000辆。武延军表示,交通违法虽出在司机,但责任却在领导,“不要以为自己在越秀是‘地头蛇’,想冲就冲随便违法”。
武延军提出,七八月份涉及到有交通违法的39家单位必须书面给区整治办作出检查,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公车私用每次罚1000元按照越秀区昨日下发的《越秀区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区属公务用车违章情况及驾驶员违章行为实行通报制度,交通罚款由驾驶者自行负担,单位不予报销。第一次交通违章,予以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第二次违章,予以书面警告并停职参与安全学习;第三次违章,作离职处理。对于公务员、领导干部则将视作对区政府规章执行不力,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区机关车辆将建立档案,每月对油耗、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登记,每个季度对车辆行驶公里数进行普查。规定明确提出,严禁擅自用车,对擅自用车者每次处罚1000元,同时必须缴纳车辆使用费。司机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的,对司机处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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