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9月5日专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日前首次出台保护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实习生权益的政府规章,其中规定在校实习生实习环境必须健康安全,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
青岛市明确提出,除烹饪专业学生外,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洗浴中心、夜总会、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
同时,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
为方便管理,青岛市要求,学生实习期间确需安排住宿的,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创造条件帮助解决,不得让学生自行在外住宿。实习学生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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