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拍摄的婚纱照片上印有不妥的英文字母,黄先生夫妇以造成精神伤害为由,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拍摄婚纱的公司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日前,在崇明法院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告某婚纱拍摄公司付给原告1.25万元。
去年的10月7日,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黄先生与恋人前往某婚纱摄影公司拍摄结婚照,并预付了定金。同年11月17日,两人又到该婚纱摄影公司经营地支付余款并开拍。
今年的1月初,黄先生从婚纱摄影公司处领取了结婚照一套,该套结婚照的边角处标有英文字母“No freedomnofuture”。沉浸在喜悦中的黄先生当时并未注意。婚礼当日,当他的同事在欣赏婚纱照时,无意间发现了照片上的英文标注,译成汉语就是“没有自由,没有未来。”
黄先生认为,新婚照片上的不妥英文标注影响了婚礼的喜庆气氛。结婚照片本是为纪念美好时光而作的终身留念,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精神伤害,所以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被告答辩中称,该组照片的底版上就印有此英文字母,主要意思是“结婚后失去了一定单身生活的自由”,愿意给付原告1.25万元。原告方最终表示接受并撤回了诉请。(通讯员陈群 记者 宋宁华)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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