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
运动员退役安置问题是竞技体育界的一大难题。浙江省体育局等部门表示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优秀运动员聘用的实施细则,妥善解决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安置问题,促进优秀运动员队伍培养的良性循环。
现状
退役运动员安置困难多
浙江省政协委员张蕴华等认为,优秀运动员是指在各项重大赛事中获得过出色成绩、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成绩好,必然付出多。这些运动员从小到运动队,退役后却受失业、伤病、贫困困扰,这样的结果严重影响了优秀运动员队伍的培养,“出口不顺”必然引起“进口不畅”。
提案
应安排在全额拨款单位
对此,张蕴华等委员在今年年初的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提案,建议对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方法作出就业安置的规定,应安排在国家全额拨款单位就业;对优秀运动员的安置条件作出规定,应将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列入安置名单。
答复
将出台聘用的实施细则
记者获悉,浙江省体育局等部门在答复中说,将制定出台浙江省优秀运动员聘用的实施细则。拟规定全省范围的事业单位招聘体育类或体育特长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要求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单位安排一定比例岗位优先安置退役运动员。同时,尽快修订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办法,较大幅度提高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使之与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化安置的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