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7日讯记者徐伟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我国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安部消防局决定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广各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各城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据悉,2012年前,全国所有城市完成建设,并实现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联网。
据介绍,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是按照公安部党委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和科技强警的要求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利于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运营率,有利于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有利于提高消防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全国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目标,直辖市、省会(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2009年前完成远程监控中心建设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联网,2010年前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全部联网;地级城市,2010年前完成远程监控中心建设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联网,2011年前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的联网;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及建制镇,有条件的2011年前完成远程监控中心建设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联网,无条件的可以联入地级城市远程监控中心,2012年前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的联网。
公安部消防局指出,推进和规范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面广、任务艰巨的工作。各地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动系统建设与注重应用实效相结合,明确公安消防部门、运营服务机构和联网单位的责任,努力实现隐患少、报警早、损失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