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明 北京报道
冬日临近,供热企业即将再次面临供热高峰。但是,煤炭价格的高企和热价的限制却让热电企业面临困境。
面对热电企业的困境,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城镇工业协会在内的多家行业协会已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建言调整热价,出台相关行业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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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国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员也向本报记者表示,继电价、煤价做出调整之后,热价成了有关部门关注的新重点,目前正在酝酿出台热价调整的相关政策。
热电全行业亏损
近年来,煤炭等热电企业主要上游原料价格持续上涨,而作为热电企业主要产品的电价和热价长期受到限制,因此造成价格倒挂,热点产业面临困境。
早在2007年年底,已经陆续有热电企业发生亏损严重,无以为继的情况。而在今年冬季用热高峰到来之前,几家行业协会都开始了对行业情况的摸底和政策建议的起草工作。
5月下旬,中电联派出调查组,到江苏、浙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和广东省四个典型的省份的10多家热电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而调研结果不容乐观。
据中电联提供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热电联产产业发展迅速,2008年达到全国发电机组总容量的18%以上。全国热电联产的年供热量达227565万吉焦,占全国总供热蒸汽量81.2%。
调查组成员、中国机电工程学会热点专委会原秘书长王振铭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全国热电行业几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情况,热电企业停产的情况几乎在每个省份都已经出现。
同时,北京供电协会秘书长郭文生告诉记者,往年夏季,北方地区的热电企业都已开始采购冬季居民供暖用的煤炭,但今年这些热电企业有很大一部分的煤炭都没有落实,因为煤价过高且企业无钱买煤。
自6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两次调整电价,并限制了煤价。同时,各地也出台了煤价的临时价格干预政策。
这些举措大大缓解了电力企业的困境,但是热电企业却很难从中受益。王振铭表示,目前国内的很多热电联产企业并不像大型的发电集团,它们规模小,产权分散,资金链脆弱。小规模的电价上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同时,与大型发电集团不同,热电企业的煤炭供应并不是通过专门的燃料公司,按照长期合同供应。而煤炭限价的范围主要限于国有大矿,对于热电企业的大部分采购来源——煤炭中间商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热电企业购买的煤炭仍是按照不断上涨的市场价格。
而由于热电企业的煤炭购买量有限,运费也比大型发电集团高出很多,这就进一步提高了热电企业的成本。
政策建议:减税、提价
数据显示,热电企业由于同时生产热和电,能源利用效率在45%以上,远远高于火力发电的37%。因此,有关部门多次发文,鼓励发展热电联产。但是由于有关支持政策迟迟没有出台。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早在2005年底已经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当煤炭到场价格变化超过10%后,即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
而由于该指导意见确定,煤热价格联动的联动周期应该不少于一年,这大大落后于近年来节节上涨的煤炭价格。因此煤热联动机制并没有最终得以实行。
而在日前各行业协会所提交的报告中,调整热价的建议被多次提到。
王振铭认为,热价分为民用热价和工业热价两个方面。虽然提高热价对于缓解热电企业目前的困境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民用热价的提高将考验民众的承受能力。
不过,目前工业热价的提高尚有一定的空间。“因为用热企业如果自己买煤发热,同样也要承受煤价上涨的压力。”王振铭说。
在提高热价之外,出台相关行业的扶植政策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秘书处向本报记者表示,在综合了目前热电企业的相关数据后,协会已经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出报告,建议出台热电企业的减税措施。
中电联在调研后提交的调研报告中也指出,应当完善价格、金融、财税政策,促进热电联产健康发展。
报告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取消对13.5万千瓦以下热电企业的贷款限制措施,出台相应支持热电联产发展的金融政策。对热电联产技改投资所需资金,实行适当的贴息优惠政策。至于寒冷贫困地区居民采暖热网,中央财政给予30%~50%的补助。对企业承担扶贫帮困的成本,地方政府也应通过财政补助的办法给予全额的支付。对于热电厂供热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能够采取“先征后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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