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贵州)务川自治县原林业局局长邹书友因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6年,邹书友在任务川林业局局长、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任主任期间,工作上严重不负责任。
在苗木采购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该局购进的2/3以上的苗木不经过初验,导致苗木成活率极低。同时由于管理混乱,各乡镇在退耕还林面积和苗木数量上弄虚作假,骗取退耕还林资金,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针对此项指控,邹书友完全否认自己存在犯罪行为,他辩称自己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了职责,否则就不会被评为“省级先进”了。
公诉机关还指控:邹书友超越其职权,违法将务川自治县都濡镇南山国有林地出租给他人,之后又擅自决定在该出租地内,由县林业局投资给南山宾馆修建了停车场和护栏,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64万余元。
而邹书友则认为,局里的重大事项都是依照程序(如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等)进行的,不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
法庭上,公诉机关还指控邹书友采取骗取、收不入帐等手段贪污公款19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7万余元。
在庭审中,邹书友及其代理人为他的行为作了无罪辩护,否定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罪名成立,当庭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邹书友有期徒刑共15年。
宣判后,邹书友当庭表示要提出上诉。(金黔在线 -贵州都市报陈俊唐正平 邸凌) (来源: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