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9月9日电(记者德吉边巴次仁)记者从9日召开的西藏古籍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前不久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西藏共有6部古籍入选。
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2007年11月,西藏向国家文化部申报了8部珍贵古籍;2008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西藏图书馆收藏的《因明正解藏论》(元写本)、西藏博物馆收藏的《旁唐目录》(十四世纪写本)、布达拉宫收藏的《大藏经·甘珠尔》(明永乐刻版)和《白琉璃》(清抄本)、西藏图书馆收藏的《苯教经咒集要》(明写本)、西藏藏医学院图书馆收藏的《四部医典·后续医典部注释》(明写本)6部古籍入选。
尼玛次仁说,西藏拥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典籍。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资金修复、整理和出版了大量珍贵古籍,各类档案馆、图书馆征集和保护了大量民间和寺庙古籍善本,《中华大藏经·甘珠尔》、《布达拉宫典籍目录》等261部文献典籍得到了及时抢救、整理和出版,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7年1月,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按照国家要求,设立了专门的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开展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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