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3名网络高手,在开设网上商店的同时兼顾干起了偷盗著作权的勾当,非法获取网络游戏《海盗王ONLINE》更名《51海盗王》后,又租用服务器在互联网上非法运营,牟取违法所得。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高江斌等3人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万元。
据悉,这是上海首起因偷盗网络程序牟利而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
2008年1月上旬,高江斌和王超在搜豆网看到有出售“海盗王”游戏的服务端程序。精通该程序的他俩知道,有了该程序就可以开设“海盗王”的私服赚钱,于是便购买下了该程序,再从官方网站下载了客户端程序,测试后觉得可以用,就着手开设私服网。先由周吕兵注册了一个名为WWW.51hdw.comde域名,再从广东湛江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开设了该网站。三人中由高江斌负责架设服务器并远程维护,网站的页面由周吕兵制作,王超做些美工方面的修改。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该51海盗私服网站就开始运营,通过出售虚拟的武器、装备给玩家以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人民币18.6万余元。 李鸿光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