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通讯员 焦 萱 记者 罗剑华
7月16日清晨5时许,A4公路奉贤段的路面上,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警方从严重变形的后方车辆驾驶室内,救出了一名伤势严重的年轻人,但最终他还是不治身亡。事发后,同车的两名跟车人员和车主,向警方陈述了同样版本的“跳车逃生”故事,但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却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跳车逃生”经过离奇
发生事故的,是沿A4公路往A30金山方向行驶的一辆专业作业车和前方的一辆厢式货车。由于碰撞激烈,被挤压在追尾作业车驾驶座位置的年轻人血肉模糊,虽经消防队员抢救,但仍在送入医院的次日便宣告死亡。警方在现场发现,除了重伤的年轻人潘某以外,当时作业车上的另两名跟车人员孙先生和刘先生却安然无恙。两人均向警方描述称,事发时是由孙先生在驾驶车辆,由于前方的厢式货车车速较慢,所以想从侧方超车,不料未发现相邻车道内有另一辆集卡正在加速,结果孙先生情急中扳回方向盘,却忽略了前方的厢式货车而导致追尾。
两人还表示,事发前,孙先生、潘某和刘先生,是依次坐在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位上,当孙先生发现和前方厢式货车车距太近、无法避免碰撞时,曾一边踩踏刹车、一边推开车门叫同伴跳车逃生。遗憾的是,离两侧车门较近的孙先生和刘先生跳车成功,而坐在中央的潘某只来得及移动到驾驶座位置,车辆便已经追尾……在接受完警方的调查后,作业车的车主龚先生还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现场勘查发现破绽
几乎是同时,保险公司和警方都对这起事故的发生经过产生了怀疑。因为现场勘查发现,被撞作业车驾驶室一侧的车门是紧闭的,而地面上刹车痕迹也显示,在车辆开始制动直到碰撞发生,驾驶员始终在踩刹车……这和孙先生、刘先生和龚先生关于“接连跳车”的描述显然并不一致。稍后,警方对潘某的伤痕鉴定也表明,死者的受伤部位符合驾驶员的特征,也就是说,三名知情者并没有对警方说实话。
经过教育、攻心,车主龚先生终于承认了之前自己撒谎的事实。原来,作业车事发前的确是由潘某驾驶的,但年仅19岁的他并没有取得驾照,因此在高速行驶并遇到紧急情况时发生了致命的操作失误。为了隐瞒车辆由未取得驾照的人员驾驶导致碰撞的关键细节,从而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足额理赔,于是车主和事故幸存者共同编造了“跳车逃生”的故事,不料还是被警方通过证据调查戳穿了谎言。
警方初步认定,在这起事故中,死者潘某因无证驾驶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幸存者和车主因为存在故意欺诈、骗保的行为,将可能因触犯刑律而招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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