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薇 实习生 胡文明 通讯员 曾德明 张晓颖 沈提安)广东正在研究成立专门的医保管理机构,对职工医保、城镇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进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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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医保管理机构可试点成立
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广东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被定为省政协重点提案。
提案指出,目前的医保经办机构是1998年建立职工医保时设立的,但现在医保经办机构不但要承担2007万职工医保的管理,还要承担527万居民医保,2109万工伤保险和660万生育保险的管理。经办人员严重超负荷,有的地区已达1∶20万。这种状况难以保证服务质量,也难以满足新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制约医保发展的“瓶颈”。林王平指出,要实施近一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资源,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机构迫在眉睫。“可先在珠三角试点成立专门医保管理机构,从而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她建议道。
对此,劳保厅医保处处长夏青表示,目前全省经办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已达1∶2.9万,是全国1∶4000的6倍多。其中广州1∶11万,深圳更高达1∶20万。现在全省只有韶关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其他市、县都没有,管理机构比较分散,管理成本偏高。进行一体化管理,将有利于政策的协调和降低成本。
医保管理操作系统可试点统一
林王平还建议,加大投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她说,有的地方等不及统一的医保管理操作系统,经济好的就自己开发,经济欠发达的就只能手工操作,上门收钱。这样加大了管理风险,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安全。
对此,承办该提案的省劳保厅、卫生厅、财政厅和省编办昨日对答复(征求意见稿)展开了讨论。答复(征求意见稿)汇合了各个部门的初步意见,其中指出,有条件地区可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可分步实施,先在珠三角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整合管理资源。
另外,目前正在研究讨论成立专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拟成立省医疗保险管理局,隶属劳保部门,负责职工医保、城镇医保、新农合以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城乡医疗保险,从而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全民医保。据林王平透露,目前湛江已在研究设立专门医保机构试点。
昨日的座谈会上,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专门医保机构以及省医保管理局等措施,目前尚在研究之中,还未最后定论。但目前几个保险各成一块,浪费资源,不利于办事,成立专门的社保管理机构可以节省资源,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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