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一是解决重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采取停产、甚至关闭的措施。二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效率。对于急需立项融资、贷款的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出具环保意见。
省工商局:一是解决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促进加快发展问题,出台《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促进加快发展工商政策的实施意见》。二是解决维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秩序问题,出台《关于维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秩序的意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作风、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取消行政许可3项,下放行政事项管理权限7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制定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
省物价局:一是稳定市场物价,完成C PI涨幅控制在5.9%以内的调控目标。二是对灾区现行电价不作调整,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完善灾区价格临时干预办法、方式和实现途径,研制灾区重建价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省畜牧食品局:一是解决动物疫病防控的薄弱环节。加强季节性集中防疫,加强消毒和检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监管。二是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制定生产标准,加强投入品监管,严格“四不一处理”规定,加强畜产品质量抽检和信息发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是继续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劳动保障特殊政策落实。二是尽快恢复灾区劳动保障工作秩序。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是发行家园卡,支持灾区群众重建家园。针对灾区群众急需的金融服务,实行一卡通。二是解决久拖未决的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社保移交地方工作,近期报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