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9月10日上午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会议决定,9月26日至28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江苏省水文条例(草案)》、《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批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无锡市水环境条例》、《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仇中文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还听取了法制委关于2008年至2012年立法规划项目的汇报。
梁保华在会议结束前讲了话。他说,今年4月初以来,按照省委的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省人大机关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主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着力在理清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问题有新成效,机关建设有新气象,科学发展有新进步。
梁保华指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必须在“四个坚持不懈”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认真总结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年的实践经验,在更高的起点上拓宽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思路,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了6个方面30项整改措施,省人大机关也制定了4个方面35项整改措施。要继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重点解决好立法工作中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监督工作中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机关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着力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履职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把人大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中永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人大机关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挥自身优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记者沈纯中王晓映)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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