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将纳入广东医保
争取明年推广,将惠及全省3258万参保人
本报讯(记者/刘茜实习生/邬红波通讯员/梁嘉敏)今后,广东医保参保人不仅能统筹报销住院费用,而且普通门诊也将纳入统筹报销的范围。
|
“保大病保住院”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转变
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夏青说,经过近10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参保人数达到2514万人。今年,广东省全面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截至9月8日,参保人数达到744万人。但是,两项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率过高,个人账户资金缺乏横向调剂,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畸轻畸重,受益面过窄,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意见》要求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突破了原来职工医保单纯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自付门诊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模式,使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障模式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转变。
门诊报销将设定支付比例和限额
夏青说,以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是针对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以外的普通门诊,立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利用统筹基金解决其医疗费用的一种门诊医疗保障办法。
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中确定。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省统一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确定。各地要合理确定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并据实按月或按年设定最高支付限额。要严格控制规定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
《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双向转诊”制度,倡导“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上级医院应为转诊病人提供就医便利。
同时,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功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代职工本人供养直系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方案争取明年在全省展开
省劳动保障厅表示,各市普通门诊统筹方案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生、物价部门提出,经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目前,广州、深圳、中山、佛山、东莞等市已经开展普通门诊保障试点,下一步,省劳动保障厅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争取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