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卞建国 通讯员杨建国)昨日,两名出租车司机因拒载乘客,被市客管办执法人员依法查封车辆,停止运营。
9月4日晚8时42分左右,有乘客在和平区新华路与丹东路交口附近的华特美酒楼打电话招出租车,车牌号为津E292**的驾驶员郭某承揽此业务后,没有运载此乘客,而运载另一位乘客离去。
在此之前10分钟,另一位乘客在和平区汉阳道与西康路交口附近的康宁大厦电招出租车,车牌号为津E035**的驾驶员高某承揽此业务后却拒载乘客,令这位乘客白等了半天。这两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均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起乘客投诉,更严重影响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市客管办执法人员对这两名驾驶员的拒载行为调查认定后,决定查封其车辆,暂停其运营以听候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在此告诫广大出租车司机,接受乘客的电招后必须承载,决不能因挑肥拣瘦而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