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求爱遭到拒绝,一时冲动的于某便以刀相向,在海淀区北大园丁计算机培训学校学生公寓门口,将女同学小莉扎成重伤,还将另外一个女生扎成轻伤。昨天,25岁的于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2007年11月5日20时许,于某在向女同学小莉求爱遭到拒绝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对小莉的头部和颈部连扎数刀,造成小莉右前肩、肩背部、头颅开放性创伤,经鉴定为重伤。
于某还持刀将上前保护小莉的另一名女生小娜手臂部扎伤,经鉴定轻微伤(偏重)。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庭上,小莉方的代理人提出,小莉不要求对于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只要求法院对于某从重处罚。(李罡)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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