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藏177颗钻石出厂时警报骤响
首饰厂一工人两年来以小换大偷钻石被当场抓获
余海洪
本报记者余海洪 通讯员翁恩华 杨昊宇报道 21日晚,南山公安分局南头派出所破获了一宗长期用偷梁换柱手法,盗窃首饰厂工艺钻石的奇案。
办案民警介绍,近日,南头街道上的一家首饰厂向南头派出所反映,该厂用于制造首饰产品的钻石离奇变小,怀疑有人做了手脚。接警民警建议首饰厂不要声张,以免打草惊蛇。同时,帮助该厂分析安检流程中存在的疏漏,强化安检措施,并周密部署警力进行秘密侦查。21日傍晚下班时分,工人卢某带着两年来偷换的一批钻石准备离厂,走近厂门时,厂门口的检查器骤然响起。民警应声出击,将卢某抓住,现场缴获被盗钻石177颗,价值人民币15523元。
“两年零3个月了,我不止一次想收手,可是每次到了厂里,一看见钻石,就什么都顾不上了。做了坏事,我每天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今天被你们抓住,什么都没了。”卢某哀叹中低头认罪。卢某今年36岁,是这家首饰厂钻石部的工人。2005年10月初,他在福田区上沙村买了270颗小钻石,准备用小钻石偷换首饰厂的大钻石。首饰厂规定,员工上班要换工作服,任何外物不得带入车间,下班要过安检。为避过厂里的安检,他将钻石装在内裤里带进车间,趁人不注意,将工作用的大钻石偷偷地带入洗手间,再把自己藏着的小钻石拿出来放回工作台。为了掩人耳目,他从来不“越号”偷换钻石——根据钻石规格不同,1号是最小的。他只是用1号钻石换2号,再用2号的换3号。两年下来,他先后作案6次。一次次得以顺利偷换,胃口越来越大,到了2007年底,已将买来的1号小钻石换成了7号、8号的大钻石。
21日傍晚,他决心趁下班时带着偷换的钻石离厂。走到该工厂出口处接受例行检查时,他面对日常安检一点没担心。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首饰厂已根据派出所民警的建议强化了安检措施。当检查到他裤腰部位时,检查器响了。在保安员的再三要求下,他不得不当场拿出自己两年来的 “胜利果实”——177颗钻石,束手就擒。
目前,盗窃嫌疑人卢某已被南山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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