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2日电 (记者童静宜通讯员吕律)今天上午,浙江省工商局向全省工商执法系统发出明传电报,通令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立即清查三鹿婴幼儿奶粉,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将全部封存。
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同时发出消费警示,要求消费者暂停食用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工商部门和消保委将抽调专人负责消费者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消费投诉受理登记工作,并将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予以妥善处置,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浙江省工商局立即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奶及奶制品市场的全面检查,以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9月11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该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该公司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实施召回。事件发生后,国务院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国家工商总局命令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上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监督检查。
浙江省工商局今天上午向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发出明传电报,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三鹿婴幼儿奶粉清查的紧急行动。浙江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以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经销婴幼儿奶粉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发现有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的,要立即封存。对三鹿品牌的其他奶粉,要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通过排查,各地工商部门要详细掌握三鹿婴幼儿奶粉在本地区的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督促经销者切实履行召回义务。对于清查及处理结果,浙江省工商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省工商局立即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奶及奶制品市场的全面检查,以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为确保婴幼儿身体的安全健康,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同时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广大农村偏远地区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已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诊,并立即向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已经购买但尚未食用的,消费者可去商店要求退货;企业不同意退货的,消费者可向当地消保委(消协)投诉。
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同时要求各地抽调专人负责消费者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消费投诉受理登记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予以妥善处置,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