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英)记者9月12日获悉,沈阳市和上海、成都、无锡等城市刚刚经科技部批准,成为国家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这是继北京、天津、重庆等城市之后的第二批试点城市。
科技保险是在政府引导下,运用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创新模式。
2006年,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险等险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工作。
为激励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分散创新风险,积极争取沈阳市成为试点城市,今年初以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沈阳市推进科技保险工作方案》,设立了科技保险补贴资金,并深入高新技术企业宣传保险知识,了解保险需求。目前,参与科技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0多家。
据了解,市科技局将以开展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高新技术领域风险管理研究,探索建立科技保险数据库;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培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企业需求不断开发新的科技保险险种;指导区县开展科技保险工作,以推动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参加科技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