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日前在接受以色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将在2009年任满之后继续留任,直至2010年。
据以色列《国土报》14日报道,阿巴斯认为巴立法委和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的选举应该在2010年1月同时举行。
他决定为此专门发布一项主席令。不过,他同时表示,目前对他而言,是否决定谋求连任还为时尚早。
当地媒体认为,推迟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选举将为阿巴斯推动与以色列之间的和谈赢得时间。但阿巴斯所作出的任何单方面决定都将有可能引发哈马斯的强烈反应。
阿巴斯是2005年1月当选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的。根据巴法律规定,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任期为4年。此前,哈马斯已经表示,在2009年1月9日阿巴斯任满之后将不再视其为民族权力机构主席。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