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庄土地合作试验
■专栏■王东京
这几年我行南走北,见过农业合作社不少,不过所见的大多是养殖与种植等流通性专业社。上月底枣庄市市长陈伟来京公干,约我在中央党校见面,他告诉我,枣庄市徐庄镇280多户农民自发组建了“土地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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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赴徐庄之前,脑子里一直有个困惑:没有政府的参与,几个村的农户怎能自发组织起来?何况,牵头人据说只是个村会计。我在农村长大,对农民算有了解,但想不出一个会计为何能让四个村的农户跟着入伙?上周末到枣庄,经市政府安排由一位副秘书长陪同去徐庄,一路看,东问西问,若有所悟,我似乎找到了答案。
徐庄为山亭区的一个镇。说到徐庄,还得先说山亭。山亭工业底子薄,经济排名全省靠后,是国家级贫困县。驱车从枣庄往徐庄,沿途目之所及,除了几家水泥厂,看不到有何大企业。虽处华北平原,但这里地势起伏,平整田地有,可山地更多。当时我就想,第一个“土地合作社”所以出现于此,原因恐怕有三:一是人多地少,靠土地不足以养家糊口;二是大量劳力外流,耕地严重撂荒;三是土地收益低,相对务工收入微不足道。
不出所料,后来了解的情况果真如此。在徐庄土地合作社办公室,我见到了社主任张凯华,彼此有两个多小时的交谈。我问:当初为何会想到组建“土地合作社”?他答:徐庄人均只有七分地,土里刨食,耕地不集中没有出路。我问:农民历来视地如命,他们怎会拿土地入社?他答:土地入社不是让农民放弃土地,而是有人觉得自己种地不如让合作社集中耕种更合算。
据山亭区委书记董沂峰介绍,徐庄一亩好地产小麦不到800斤,按每斤0.8元算,收入约640元,而投入(种子、化肥、农药、收割等)达400元,扣除成本,每亩净收入也就200元左右。而一个劳动力进城务工,年收入近万元,徐庄农民人均耕地不足一亩,收入仅200元。这样算,种地收入就不及务工收入的3%。另一个情况,就是当地28岁以下的青壮劳力已全部外出务工,大量耕地闲置,现在合作社允许其入股且收益保底,务工的农民当然求之不得。
是的,土地合作由农民首创,但这绝非心血来潮。今非昔比,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当下农民不仅有胆有识,也懂得算账。我曾问过入社的农民为何不自己种地,比如播完种后外出打工,待庄稼成熟后回家收割?农民说,一亩地收入仅200元,从城里到乡下来回折腾,200元还不够支付路费。得不偿失,赔本的事谁肯做?要是没有合作社,家里的承包地扔了也不可惜。
在徐庄调查,耳闻目睹,我便有了一种预感,徐庄的土地合作,就如当年的土地承包,生正逢时,对中国未来农村的影响将不可估量。30年前,安徽小岗村的伟大创举让国人摆脱了饥饿,了不起!那么今天徐庄尝试的,无疑也是伟大的试验。不说大道理,有一点可以肯定,土地合作有利于规模经营,种地农民有望因此致富。若种地能富,国家粮食安全则无后顾之忧。
要特别提出的是,徐庄土地合作并非取代承包,也不是要回到从前的大集体。看过合作社章程,他们的做法,其实是让农民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每年付给一定的保底收益。集中的土地,部分包给专业大户;其余由合作社统一耕种与管理。章程还规定,合作社转包土地的租金与土地自营收益,一律由入股农户共享,实行按股分红。
看得出,徐庄土地合作社,其实就是一个公司。从经济学角度看,对比分散经营,合作的优势一目了然。最明显的,是农民的市场地位会提高。过去农户小生产,势单力薄,无论采购还是销售,价格上只能任人摆布。如今有了合作社,背靠大树,农民也就有了还价的能力。另一方面,水利设施是共用品,过去谁都想搭便车,没人肯投资。现在有了合作社集体投入,基础设施也会随之改观。
当然,徐庄的土地合作刚起步,不必说,它还有许多地方要完善。比如,目前土地合作仅限经营权合作,这势必会给未来发展留下隐患。我想到的,第一,土地经营权合作非产权合作,因为经营权不含转让权。问题是,没有转让权的物品不能抵押,如此合作社将来无法从银行贷款融资。第二,若农民只有经营权,土地日后一旦要被征用,合作社无权参与价格谈判,农民的利益也就难有保障。
离开枣庄的那天,我和陈伟市长交换了看法。我的建议是,政府应大胆出手,及早给农民颁发产权证。会有阻力吗?说不准,也很难说。改革要开风气之先,完全没人反对不可能。不过,有国家林权改革在先,又有成都地权改革经验可借鉴,搬字过纸,操作易如反掌。再说产权不是所有权,给农民颁发产权证,并未改变土地的集体性质,这样看,阻力应该不会太大吧。
最后说一句,土地合作是农民的选择,也是农村改革的大势。顺势者昌。把产权界定给农民,不仅能规范土地流转,而且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一举多得,利国利民,政府何不顺水推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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