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9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张昌龙)相同的约定时间,相同的约定银行,你会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汇钱吗?今天上午,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汇错6000元的经过。希望以此提醒广大市民汇款时多加留意,避免遭到损失。
王先生说,他是琼海市某单位的员工。9月12日晚上,他的老板要求他明天早上11点,把6000元汇到其建设银行的帐户。第二天早上11点左右,他果真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上写着"请把钱汇到建设银行"并写明了银行帐号以及户名。他不假思索地将6000元汇到了该帐户。回到单位之后,老板打来电话询问。他告诉老板,钱汇过去了。可是老板再次联系他却说钱没有收到。老板立刻要求他去银行核实。于是,他赶到了汇款的银行网点,发现所汇的6000元已经被人从别的地方给取走了。于是他立即报案。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已经受理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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