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控隐匿公文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审理,并传讯相关证人,厘清情资公文被核定为机密的作业过程。叶盛茂在步入法庭前答复媒体表示,他在交付情资给陈水扁时,现场并无第三人在场。
据“中央社”报道,叶盛茂被控将今年1月间艾格蒙联盟通报关于陈水扁家庭疑似海外洗钱情资公文,未依法给“最高检察署”,事后该份公文正本下落不明,遭台北地检署以隐匿公文罪起诉,并求刑两年半。
叶盛茂被起诉后举行记者会,声称他是利用例行晋见陈水扁的会议,把公文交给陈水扁,但陈水扁只承认收过“调查局长”的情资报告,没有公文;此部分另外衍生是否泄密的问题,仍由北检侦办中。
由于有媒体披露叶盛茂将公文交给陈水扁时,有第三人在场,叶盛茂今天被媒体问到相关问题时连以“没有这回事、没人在场”,予以否认。
起诉书指遗失的公文属“极机密”文件,法院合议庭今天开庭要厘清这份情资公文是否属“机密保护法”规定的“极机密”密件,因为“依机密保护法”规定,叶盛茂并无核定极机密的权限。法院今天也传唤当时承办这份公文的“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及承办人邹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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