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晚报推荐(通讯员梁志明记者袁玮)声称仇视“做小姐”的女孩子,被告人雷志勇在凌晨多次尾随这些女青年,并对她们实施性侵害。日前,长宁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雷志勇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雷志勇案发前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收入颇丰。
他时常在仙霞、古北一带闲逛,常常看见酒吧、夜总会中一些年轻姑娘进进出出。雷志勇觉得她们都是坏女人,心里不由充满了仇恨,想通过对她们实施性侵害的方式进行报复。今年年初的一天凌晨,雷志勇来到仙霞地区,尾随他认为是“小姐”的女孩子进入居民小区,对被害人威胁及殴打后实施奸淫。雷志勇用相同的方法先后三次作案,其中有两次犯罪成功。
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在今年3月的一个凌晨伏击,将欲再次作案的雷志勇捉拿归案。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雷志勇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