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江琦)省长蒋巨峰昨(16)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备受关注的汶川地震灾区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经审议后原则通过,将于近日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
会议强调,要加快解决灾后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灾后城镇住房重建规划指导下,建立健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受灾居民原址重建住房,促进住房市场发展,满足受灾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通过3年努力,使城镇受灾群众住上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会议决定,通过多种方式,对在地震灾害中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给予补助和优惠。其一是现金补助,根据受灾家庭收入状况和人数,分若干档次给予金额不等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户均2.5万元。其二是政策性补助,政府通过税费减免、土地划拨等方式,对城镇住房重建给予补助。其三是政策性房价优惠,政府组织建设安居房和廉租房,限定成本和利润空间,让补助对象享有低于本地普通商品房市价的价差优惠。
会议指出,灾区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损毁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一套。同时,政府要加大廉租房保障力度,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超过50平方米。
该工作方案还包括城镇住房排险加固、积极推进原址重建、县城以下镇乡居民住房重建、促进住房市场发展和支持政策等内容。
会议还研究了灾后重建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资金平衡、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