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要工作!”
——记海南省昌江县公安局刑警黎定琦
43岁的黎定琦,1988年7月由海南省昌江县昌城卫生院调至昌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现任刑警大队教导员、法医。1999年9月30日,黎定琦因与持枪劫匪浴血奋战,身负重伤。
2001年伤愈出院时,右眼完全失明,左眼视力仅为0.05(目前已降至0.02),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负伤8年间,他谢绝组织照顾,一直坚持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比起那些牺牲的战友,我还能活着,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绝不能就这样结束一名刑警的职责,我要工作。”黎定琦说。
1999年6月,昌江县坝王岭至王下乡的山区公路上连续发生10多起持枪抢劫案。为引诱劫匪“出洞”,他带着民警小邱在该路段巡逻。隐藏在山上的7名劫匪以为他们是过路群众,持枪冲下山来就要抢劫。一名劫匪准备对黎定琦搜身时,发现他身上穿着防弹衣,大喊:“警察!”刹那间,黎定琦掏出手枪,可劫匪抢先扣动了扳机。猎枪的铁砂弹打在黎定琦的头上和胸间,他受伤倒地,手中的枪也掉到了一边。就在此时,黎定琦强忍剧痛,迅速掏出另一把手枪当场将劫匪吉亚宁击毙。
黎定琦的眼睛虽然是“朦胧世界”,但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还是栽在他手里。当法医,别人摸不到的线索,黎定琦摸到了;别人破不了的疑难案件,黎定琦给破了;面对尸检,黎定琦作为一个几近失明的人从没有躲避过。
“我知道这个职业在我们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中有多么重要,尸检时如果漏掉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给破案造成困难。这项工作,我把它当成了至高无上的事业,其它还有什么不能舍弃呢?”黎定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