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2时,(山东)烟台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处理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没想到肇事双方竟然是夫妻关系,两人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令民警感到诧异,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16日,记者从烟台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了解到,程某和周某来自贵州省道真县河口乡,二人都在烟台市莱山区一工地上打工。
15日22时许,程某由工地上骑一辆轻便的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往家里走,其妻子周某从家里驾驶一辆面包车由东向西往单位里赶。当二人行至沟莱线莱山镇郝家庄村东处时,程某由于受到一辆对面驶来车辆大灯的影响,一时未能看清路况,骑车驶入路左,正好与对面妻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由于当时车速不是很快程某仅受轻伤。事发后,烟台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肇事双方竟是夫妻关系,这样的结果很令民警感到诧异。据办案民警介绍,自己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经过民警现场勘查,认定摩托车驾驶员程某由于事故发生时处于逆行状态,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民警介绍,像这样的巧合真是少之又少,好在程某受伤较轻,没有什么大碍,要是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给家庭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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