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贵元通讯员李永利)日前,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定点医疗机构终端结算模块已基本完成试运行,待进一步改进即可实现网络结算。
据介绍,实施网络结算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者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自负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医院直接结算;经批准异地就医或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参保居民,发生医疗费用后,由个人垫付的,出院后凭医疗保险卡、审批手续、住院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收费明细表(加盖医院公章)和有效费用单据,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支付费用的50%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