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萌萌(化名)在参加学校运动会跳高比赛时受伤,韧带断裂。萌萌将学校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5万余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萌萌在诉状中称,2006年9月,学校在体育场举行全校学生运动会,并要求正是初三学生的她参加初中组女子跳高比赛。
萌萌在跳高中受伤,被确诊为“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萌萌表示,这次受伤给她和家人都带来了很大损失,她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费用。因伤痛和治疗,她不能按时上学,严重影响了初中升高中考试。此外,萌萌的母亲也因为照顾她,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扣罚工资。
萌萌认为,学校在安全方面疏忽管理和指导,才导致了她身体受伤,并耽误了学业。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孙莹)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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