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综改方案获批百日冲刺争得“政策包”
本报记者 原卿章 北京报道
“武汉城市圈”综改方案已于9月10日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这是国内第一个启动综改试点的城市圈(群)。
本报记者从湖北省有关部门获悉,在批复中,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试点的多项内容,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源税试点,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在圈域内发行市政债、节能债及水专项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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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并要求“武汉城市圈”内建立政府间高效的协调机制,建立多层级联系会议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统筹区域规划。
“武汉城市圈”由“1+8”9座城市组成,是指在以武汉市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整合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天门、潜江、仙桃、咸宁8个中小城市,形成湖北乃至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
跨市“占补平衡”获批
作为以“两型社会”为主题的综改区,环保政策是“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根据综改方案,国务院要求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节约和环保的体制机制,具体做法是建立起圈域内的“环保督察中心”,同时建设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城乡生态建设和环保一体化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建设圈域内“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并创新排污权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国务院要求“武汉经济圈”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补偿条例》,并以江汉中下游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武汉城市圈”获准探索生态环保建设资金筹集的新途径,包括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设立圈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环保产业,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验建立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等。
据悉,在获国务院批复的综改方案中,还有在“武汉城市圈”内进行土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占补平衡”,是指为了保护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在目前的政策执行中,大多数“占补平衡”是不允许跨省、跨地级市的。“武汉城市圈”内获准进行“占补平衡”,意味着该政策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使得圈内9个城市在发掘土地价值时有了更多的空间。
试点资源税 组建光谷银行
综改方案中还申请了多项金融和财政方案的配套支持政策——
在圈域范围内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以及资源税试点。对圈域内的国有企业改革、高新技术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争取比照执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
支持武汉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区域性的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开展金融综改试点;创造条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环境责任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
允许“武汉城市圈”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试点,发行市政债,节能债,依托商业银行,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列为全国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在股权交易方面,“武汉城市圈”获准继续推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将武汉纳入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监管体系。
申报策略:“先粗后细”
从提交申请的综改方案到获得批复,天津用了18个月,而武汉只用了6个月。
批复时间缩短,反映出湖北省在综改政策申请诉求上的差别。与天津滨海、重庆等综改区在综改总体方案中提出“OTC市场”、“土地交易所”等具体的实质性政策要求不同,湖北省制定综改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宜早不宜迟、宜粗不宜细、宜高不宜低”,争取早日批复,尽快启动综改试点,之后再行申请更为实质性的政策。
“‘宜粗不宜细’主要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等大的方面进行谋划,为以后改革的深入推进留下更加广阔的空间。”湖北省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去年12月“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获批后,湖北省用了大约100天时间制订出综改总体方案,经提交相关部委论证和修改后,于6月底上报至国务院。
如今,在综改方案获批后,如何落实综改政策是眼前要解决的问题。据悉,在总体方案之外,湖北方面接下来还有两个层次的申请,一是“五个规划”,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二是湖北省正在制定的一个近期工作起步的具体项目申请清单。
此外,湖北方面还力求在拓宽建设青山——阳逻打循环经济示范区、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大东湖水生态专项治理、发行水专项债券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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