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娟)9月16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1至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77%下调至4.59%,5至30年贷款的利率由5.22%下调至5.13%。一年期已发放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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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16日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9月1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9月16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而且放款日为9月16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购房者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调整前利率5.22%,每月需还款2016.6元;调整后利率5.13%,每月需还款2001.6元,每月将少交贷款15元,一年下来将节省180元。制表/陈新颖
等额均还方式的月还款额参考表
(每月还款数额相同)
贷款期限 贷款年利率 月均还款额(借款1万元)
5年 4.59% 186.84元
10年 5.13% 106.70元
15年 5.13% 79.76元
20年 5.13% 66.72元
等额本金方式的首月还款额参考表
(每月还款数额递减)
贷款期限 贷款年利率 首月还款额(借款1万元)
5年 4.59% 204.92元
10年 5.13% 126.08元
15年 5.13% 98.31元
20年 5.13% 84.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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