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六旬老汉私自取走家里的拆迁补偿款并离家出走,3年后,其老伴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将家中现有房屋判归自己。近日,延庆法院缺席判决两人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房屋产权问题不予处理。
现年60岁的贾老太说,1975年,她和苏老汉经人介绍相识结婚。
二人婚后感情较好,生有一子。他们共同努力,建起了10间房屋。2004年,因延庆修路需要,二人家中的房屋拆迁,相关部门给予他们3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2005年1月,苏老汉突然离家出走,数日未归。贾老太报警,随后调查发现,拆迁补偿款中存在银行的25万元已被苏老汉取走。
贾老太认为,老伴已经携款离家出走3年,不再理会自己,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将家里现有的9间房屋归于自己名下,因为这9间房屋是苏老汉走后自己盖的。
苏老汉至今仍音信全无,未能出庭。延庆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虽然苏、贾二人结婚时间较长,婚后感情较好,但苏老汉携款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没有履行其应尽义务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因此判决两人离婚。贾老太提出的房屋问题,因目前证据不足,法院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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