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穿夜行衣,持“飞虎爪”,服壮阳药,窃贼张某已记不清偷盗了多少次,进入多少个家庭,盗走多少现金物品。近日,陕西省咸阳市警方将其刑事拘留。
9月5日,张某在咸阳市区电信大楼下卖偷来的手机时,被渭城公安分局化工刑警中队刑警一举抓获。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36岁,洛南县景村镇景兴村人。3年前来到咸阳,租住在北安村,无正当职业,专以偷盗为生。张某自制了蒙面头套、手套、安全带以及钢丝、钢片、锥子等多达30多种撬门、爬墙工具,白天在街道上打麻将,顺便踩点,晚上换上夜行衣出去行窃,目标是村子的租房户。每次作案前,他都要口服3至4粒壮阳药,给自己增加攀爬力量,用专门制作的“飞虎爪”爬墙入室。
大到电视、电脑、手机、电扇、烤箱,小到钱包、银行卡、女人皮包、化妆品,都是他的作案目标。张某每次出去盗窃,绝不空手而归,连内衣、卫生巾也要拿个一两件。因为作案次数太多,他自己已记不清偷盗了多少次,偷了多少个家庭,共计偷盗了多少现金物品。
渭城公安分局化工刑警中队刘四光队长透露,3年间,张某至少作案在百起以上,目前已查实20多起。